中国国航、东航完成公司制改制并正式更名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2018-01-24

国航、东航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分别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新年伊始,我国三大国有航空企业中的两家在1月2日晚间分别发布重磅消息: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完成改制及更名。其中,中国国航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航空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也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改制后名称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两大航企的公告显示,改制后的两家公司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亿元;改制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8亿元。公告内容显示,除上述变更外,中国国航、东方航空的其他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变更完成后,两家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结构及比例也未变化。

记者今天从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017年12月30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式更名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这是东航集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东航集团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国资委《关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改制后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亿元。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出台《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中央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以此推动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按照改制方案,东航明确了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形成了新的公司章程。

东航相关负责人表示,改制将有助于东航集团进一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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